法律分析:
无单位的个人缴纳社会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全额缴纳;有单位的个人,按照单位所在市规定依据本人工资比例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具体的缴费比例请咨询当地社保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