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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遗赠的公证怎么办

2024-06-24 来源:赴品旅游

本文介绍了受遗赠公证的办理需求和相关特征,包括所需材料、遗赠特征和遗赠协议的公证问题。遗赠是一种要式法律行为,必须采取遗嘱的五种法定方式之一。遗赠人不需要征得任何人的同意,只要用遗嘱表明了遗赠的意思,在意赠人死亡后,就发生法律效力。但遗赠人行使遗赠权时必须遵守法律规定,如不得以遗赠方式逃避其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遗赠还必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赠的标的仅仅是财

法律分析

一、关于受遗赠公证的办理需求:

受遗赠声明书公证所需材料包括:

1. 声明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声明人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2. 遗嘱人死亡证明:如医院的医学死亡证明书或派出所的户籍注销证明。

3. 遗嘱公证书:

4. 受遗赠财产的权利凭证:如房产证、存折等。

5. 声明书文本:公证处可提供代书。

6. 若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所申办公证事项,根据公证员的要求,请补充相关证明材料。

二、遗赠特征

(一)遗赠是一种要式法律行为,遗赠必须采取遗嘱的五种法定方式之一。

(二)遗赠是单方法律行为,遗赠人不需要征得任何人的同意,只要遗赠人用遗嘱表明了遗赠的意思,在意赠人死亡后,就发生法律效力。

(三)遗赠人行使遗赠权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如不得以遗赠方式逃避其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遗赠还必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四)遗赠的标的仅仅是财产上的权利,不能是遗赠人财产中的义务。但遗赠可以附义务,如果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经受益人或其他继承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赠的权利,由提出请求的受益人或其他继承人履行义务,接受遗产。

(五)遗赠是遗赠人死亡后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六)接受遗赠的权利人具有不可替代性。如果受遗赠人先于遗赠人死亡,则该遗赠无效。但是,如果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已明确表示接受遗赠,则虽然其在遗产分配前死亡,他接受遗赠的权力可以转移给他的继承人。

三、遗赠协议需要公证吗

(一)遗赠协议是指遗赠人与受赠人达成的在遗赠人死亡后将其财产赠送给受赠人,受赠人负责遗赠人生前生活费用或者其他附带条件的协议。

(二)遗赠协议是双务的,它是公民生前处理自己财产的行为。通常用于无生活来源的人与社会组织之间的互助扶养关系。

(三)遗赠协议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证。公证遗赠协议更有证明力,不公证的遗赠协议需遗赠人亲笔书写或其他方法的遗嘱协议需有两个以上非厉害关系人做见证人。当事人申请办理遗赠公证时,必须亲自到住所地或遗赠行为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当事人到公证机构有困难的,公证机构可根据其申请派公证员到遗赠人的居住地办理。

结语

受遗赠公证的办理需求包括提供声明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遗嘱人死亡证明、遗嘱公证书、受遗赠财产的权利凭证以及声明书文本等。遗赠特征包括遗赠是一种要式法律行为、遗赠是单方法律行为、遗赠人行使遗赠权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遗赠的标的仅仅是财产上的权利、遗赠是遗赠人死亡后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以及接受遗赠的权利人具有不可替代性等。遗赠协议需要公证吗?答案是遗赠协议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证。公证遗赠协议更有证明力,不公证的遗赠协议需遗赠人亲笔书写或其他方法的遗嘱协议需有两个以上非厉害关系人做见证人。当事人申请办理遗赠公证时,必须亲自到住所地或遗赠行为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当事人到公证机构有困难的,公证机构可根据其申请派公证员到遗赠人的居住地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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