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不需要公证就有效力。
只要遗嘱是在被继承人的意识自愿的情况下写的就有法律效力。所以你说的遗嘱在很大程度上说是有效的,除非你有证据证明遗嘱不是被继承人的自愿意识。或者有什么别的违法情况。
一份遗嘱如果经过公证的话,可以使得其相比于其他遗嘱更加具备真实性和合法性,这并不是说遗嘱就非得要公证才会生效,同样的,遗赠也不一定需要进行公证,只要具备生效条件便可以。
遗赠一般不需要进行公证,不过建议受赠人想要接受遗赠的最好对其进行公证,这样遗赠的效力更强,如果不公证的话,也最好找两个没有利害关系的人见证。
如果受遗赠当事人需要办理遗赠公证的,通常要准备以下材料:
(一)遗赠人和受赠人的身份证明;
(二)如果受赠人是单位的,应提供该单位的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三)草拟的遗赠协议书;
(四)遗赠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房屋产权证、银行存折等;
(五)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如果是遗赠房产,需要交纳费用吗?
一般来说,办理赠与过户,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契税和公证费,但根据受遗赠人的身份不同也有所区别:
(一)如果是直系亲属赠与的,免除个税;
(二)如果是非直系亲属赠与的,视同买卖,要交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的个税(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契税3%,公证费1%。
一、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遗嘱的其他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情形
(一)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二)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
(三)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被撤销。
(四)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五)附义务的遗嘱继承或遗赠,如义务能够履行,而继承人、受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经受益人或其他继承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附义务那部分遗产的权利,由提出请求的继承人或受益人负责按遗嘱人的意愿履行义务,接受遗产。
二、遗赠抚养协议的特点
(一)遗赠抚养协议的主体一般有限制。遗赠人只能是公民,抚养人可以是公民(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也可以是集体所有制组织,而且须具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同时扶养人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
(二)遗赠抚养协议是一种协议行为。
(三)遗赠抚养协议双方,互相权利,互负义务。抚养人负有对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接受遗赠人遗赠财产的权利;遗赠人享有接受抚养的权利,负有将其遗产遗赠给抚养人的义务。
(四)遗赠抚养协议必须是书面形式,不能为口头形式,以便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有利于协议的履行。遗赠抚养协议公证遗赠抚养协议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遗赠人与抚养人之间签订协议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五)遗赠抚养协议公证,双方当事人应亲自到遗赠人或抚养人住所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赠人因年老、疾病等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处的,公证员可到其住所办理。
(六)办理遗赠抚养协议公证,当事人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当事人(遗赠人、抚养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抚养人是集体所有制组织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
2、遗赠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其家庭成员情况证明及与抚养人相互关系的证明。遗赠人无工作单位的,以上证明可由其住所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
3、抚养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抚养人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的证明及与遗赠人相互关系的证明;
4、遗赠财产的所有权凭证(如房屋产权证、存款单据、有价证券等)及财产清单;
5、遗赠抚养协议书草本。
(七)办理遗赠抚养协议公证应注意的问题:
1、抚养人应是遗赠人的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集体组织。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要真实,协议条款要完备,双方的权利义务要明确。
3、遗赠人处分的财产是否为个人所有,有无债务。
4抚养人已婚,或有成年子女与之共同生活的,要征求其配偶及成年子女的意见,并应与其配偶共同为一方,与遗赠人签订协议。
5、协议如设立了担保条款,担保人的意思表示须真实,同时还应提供担保人的财产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