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的职责范围是:
1、负责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统筹规划铁路、公路、水路、民航以及邮政行业发展,建立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优化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2、负责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政策,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拟订铁路、公路、水路、民航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负责对市邮政管理局提出的邮政行业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进行衔接平衡;
3、负责组织起草综合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统筹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的起草工作;
4、负责拟订综合交通运输标准,协调衔接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标准等。
交通运输局和交通局的区别如下,
1、法交通运输是综合性的部门,只能不仅包括公路运输、还有水路运输、航空运输、铁路运输、邮政等。交通运输部门是属于政府部门,是一级单位;
2、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隶属于交通运输部门,属于二级单位。各地的交通运输局是没有争议,名字也是统一的,从上到下分别是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市交通运输局、县、区交通运输局。
综上所述,交通运输局主要具体负责本省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搬运装卸、车辆维修、汽车驾驶员培训和运输服务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协调道路运输与其他运输方式之间的关系,负责道路运输服务质量的监督,参与制定和调整道路运输价格,并负责道路运输价格政策的实施与监督管理,组织协调交通战备、重大节假日的道路运输以及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道路运输等行政管理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路的建设和管理,促进公路事业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经营、使用和管理,适用本法。本法所称公路,包括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和公路渡口。
第三条
公路的发展应当遵循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确保质量、保障畅通、保护环境、建设改造与养护并重的原则。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力措施,扶持、促进公路建设。公路建设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鼓励、引导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投资建设、经营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