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甲级资质证书条件 . 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 . 具有1套以上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设施运营管理经历,并且具备工业固体废物的收集、运输、贮存、综合利用和处置能力,年综合处置工业固体废物能力在1万吨以上,或累计处置工业固体废物达到2万吨以上。
负责运营的设施正常运行一年以上,未发生过重大责任事故。残余物严格按国家规定进行安全处置,设施运营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废水、废气和噪声排放标准; . 具有设施完备的固定化验室(实验室),具有重金属和特征污染物的化验设备和检测能力。(2)乙级资质证书条件 . 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 . 具有1套以上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设施运营管理经历,具备相应的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综合利用和处置能力,年综合处置工业固体废弃物能力达到2千吨以上,或累计处置工业固体废物达到5千吨以上。
负责运营的设施正常运行一年以上,未发生过重大责任事故。残余物严格按国家规定进行安全处置。设施运营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废水、废气和噪声排放标准; 具有设施完备的固定化验室(实验室),具有重金属和特征污染物的化验设备和检测能力。(3)业务范围 . 持有甲级资质证书的单位,可在全国范围内从事该专业类别任何规模的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的运营业务; . 持有乙级资质证书的单位,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承担处理量不超过1万吨/年的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的运营业务。(4)说明 本标准规定的工业固体废物是指在工业、交通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不包括危险废物。
法律依据:
《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分级分类标准 》 5 工业固体废物处理
以下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理设施(不包括危险废物处理设施):
1、矿物采选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尾矿砂、废矿石、煤矸石、煤泥、矿泥、油井岩屑及废钻井液等;
2、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废渣(粉煤灰、炉渣、冶炼矿渣、钢渣、碱渣等)和边角余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