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证据规定及责任:除特定情况外,当事人负责提供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特定情况包括调取国家档案、涉及秘密信息、需要鉴定勘验、证据矛盾无法认定效力、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等。证据必须真实有效,包括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和勘验笔录。法院有权调查收集证据。当事人应提供符合起诉条件的证据材料,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否则承担不利后果。
法律分析
谁主张,谁举证。以下情况例外:
(1)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3)需要鉴定、勘验的;
(4)当事人双方提供的证据相互矛盾,经过庭审质证无法认定其效力的;
(5)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
民事诉讼证据规定
民事诉讼证据,指依照民事诉讼规则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在民事诉讼中,证据包括以下几种: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民事诉讼证据规则
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如下:
1、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
2、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民事诉讼中的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然而,在特定情况下,如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以及双方提供的证据相互矛盾且无法认定其效力等,可以有例外。此外,人民法院也有权调查收集证据。因此,在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由主张方承担,但也有特殊情况和法院调查收集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六十四条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六十五条举证期限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