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违建的部分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予以拆除,当事人逾期不自行拆除的,由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强制拆除。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一、违建怎样才不被拆除
违建在以下情形下不会被拆除:
1、进行拆除会影响重要建筑物主体的安全;
2、因技术条件限制而无法拆除;
3、拆除会损害公共利益;
4、后期补办了相关手续并通过了审批,或已改正违章建筑的情况;
5、违建是在2008年《城乡规划法》实施之前建造的。
二、拆除房屋是房屋买卖合同吗
拆除违建房屋买卖合同没有补偿。被认定为违章建筑的,被拆迁人无权主张拆迁补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可以直接强制拆除并不需要给付赔偿金。
三、邻居违建怎么处理
一、邻居违建时的两点建议:
1、根据不同的违建类型,向地方土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或当地乡镇、街道政府投诉举报;
2、若邻居的违建影响了你的日常生活,你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恢复原状。
二、如发现有违章建筑,可向城市建设局下属的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举报,或向当地房屋土地管理局、规划局举报。
属严重妨碍城市规划的违章建筑,应限期拆除或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没收。
对于违章搭建、违章建筑,依法必须限期改正、拆除或没收的,不得仅用罚款代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