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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起诉离婚男方在外地怎么办

2024-03-18 来源:赴品旅游

如果起诉离婚男方在外地,女方可以在自己的经常居住地提起诉讼。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庭审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一、起诉离婚管辖地有哪些

起诉离婚管辖地依据为: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离婚起诉流程是如何的

离婚起诉流程是: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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