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离婚不离家的伤害有多大

2024-03-20 来源:赴品旅游

此情况属于民事行为。离婚后不离家的情形会形成同居关系,而同居关系产生的一些法律问题受不受法律保护,要依据具的情况而定,可适用同居关系司法解释的规定处理。

一、离婚不离家的后果是什么?

离婚不离家的后果为:男女双方已正式解除婚约并办理了离婚手续,未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生活,如果一方起诉“离婚”,一般应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双方当事人办理离婚登记后,夫妻身份关系消灭,夫妻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原则上不复存在。离婚不离家,仍然同居生活的,并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效力。

二、离婚同居财产如何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的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该《意见》第11条也规定,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务、债权来处理。所以,依照上述规定,离婚之后仍然同居在一起的,这段期间也可以产生共有,但仅是一般共有,同居财产也按照一般共有财产分割。即双方离婚后同居期间共同取得的财产和产生的债务应该按照同居关系下的共同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来处理,因为在此期间同居双方并不具备合法的夫妻关系。

三、离婚后住在一起犯法吗?

离婚后住在一起,如果双方均未再婚,则不犯法。这种情况不属于婚姻关系,属于同居关系。我国相关法律没有规定未婚男女不能同居生活,也没有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就同居生活的行为是违法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三条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起,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离婚后双方未再婚,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应解除其非法同居关系。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五条已登记结婚的一方又与第三人形成事实婚姻关系,或事实婚姻关系的一方又与第三人登记结婚,或事实婚姻关系的一方又与第三人形成新的事实婚姻关系,凡前一个婚姻关系的一方要求追究重婚罪的,无论其重婚行为是否构成重婚罪,均应解除后一个婚姻关系。前一个婚姻关系的一方如要求处理离婚问题,应根据其婚姻关系的具体情况进行调解或者作出判决。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审理事实婚姻关系的离婚案件,应当先进行调解。经调解和好或撤诉的,确认婚姻关系有效,发给调解书或裁定书;经调解不能和好的,应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