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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登记程序包括哪些内容?

2024-06-10 来源:赴品旅游

结婚登记的主要手续包括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婚姻登记员查验、询问当事人意愿、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宣读声明书、审查材料、颁发结婚证。颁发结婚证时需核实双方信息、告知法律关系、见证签名、分发结婚证并祝贺新人。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应提供不予办理结婚登记通知单。

法律分析

一、结婚登记的手续包括哪些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

(四)自愿结婚的当事人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

(五)当事人宣读本人的声明书,婚姻登记员作为监誓人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六)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结婚证;

(七)颁发结婚证。

二、颁发结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结婚意愿;

2、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结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夫妻权利、义务;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附件上的“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不得空白,不得由他人代为填写、代按指纹;

4、将结婚证分别颁发给结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当事人宣布:取得结婚证,确立夫妻关系;

5、祝贺新人。

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或者办理复婚登记的,适用结婚登记的规定。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婚姻登记机关对不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受理,但应当给当事人出具《不予办理结婚登记通知单》。

结语

结婚登记的手续包括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婚姻登记员查验并询问结婚意愿,双方填写声明书并签名,宣读并监誓,婚姻登记员审查后填写审查处理表和结婚证,最后颁发结婚证。颁发结婚证时需核实信息、告知法律关系和权利义务,当事人亲自签名或按指纹,结婚证分发给双方并宣布确立夫妻关系,祝贺新人。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应给出不予办理通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八条 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九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二)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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