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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办理低保的条件

2024-05-21 来源:赴品旅游

离婚办理低保的具体条件如下:

1、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3、在职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4、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不包括五保对象)。

一、离婚了能办低保吗

离婚了可以提出申请,咨询民政部门看是否符合条件。

低保户是指因重度残疾或疾病丧失劳动力家庭,住房或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网上能不能起诉离婚

不能在网上起诉离婚,需要去法院才能起诉离婚。法院起诉准备诉讼材料。诉讼材料包括:

1、诉状;

2、身份证;

3、结婚证或结婚登记文件;

4、户口本(有子女的);

5、出生证明(有子女的);

6、证据(原告根据诉讼请求提交,被告根据答辩目的提交)。

诉状不需要写的太复杂,言简意赅,说明问题即可。建议咨询律师。证据要根据诉讼请求来提交。比如要求分割房产,就应该提交房产存在以及价值的证据。如果被告存在虐待行为,就应该提交能证明被告存在虐待行为的证据。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的立案庭递交诉讼材料,申请立案。立案庭经过审查后,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会向原告发送《缴费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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