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承兑汇票 是由银行担任承兑人的一种可流通票据。承兑是指承兑人在汇票到期日无条件的向收款人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付款人在汇票上注明承兑字样并签字后,就确认了对汇票的付款责任,并成为承兑人。 承兑人对承兑申请人给与承兑,即是给了申请人一个远期信贷承诺,并向任一正当持票人保证,如果在汇票到期时申请人的存款账户余额达不到汇票的金额,承兑人负有无条件支付的责任,银行承兑汇票从开出之日起至到期承付日止,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申请银行承兑汇票流程 1、提出申请。客户因资金短缺且在约定时间内需支付商品交易款项时,向开户银行提出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申请。 2、银行承兑。银行受理同意承兑后,与客户签订承兑协议,向客户出售银行承兑汇票。 3、出票。客户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并加盖预留银行印章。 4、交纳手续费。客户应向承兑银行交纳承兑金额0.5‰的手续费。 5、领取汇票。客户将汇票交开户银行由其加盖印章后,领取已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 6、汇票流通使用。 (1)客户持银行承兑汇票与收款人办理款项结算,交付汇票给收款人; (2)收款人可根据交易的需要,将银行承兑汇票转让给其他债权人。 (3)收款人可根据需要,持银行承兑汇票向银行申请质押或贴现,以获得资金。 7、请求付款。在付款期内,收款人持银行承兑汇票向开户银行办理委托收款,向承兑银行收取票款。超过付款期的,收款人开户行不再受理银行承兑汇票的委托收款,但收款人可持有关证明文件直接向承兑银行提示付款。 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具备的条件 (1)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 (2)与承兑银行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 (3)能提供具 有法律效力 的购销合同及其 增值税发票 ; (4)有足够的支付能力,良好的结算记录和结算信誉。 (5)与银行信贷关系良好,无贷款逾期记录。 (6)能提供相应的担保,或按要求存入一定比例的保证金。 (7)出票人有良好的信用保证
《 商业银行法 》第四十四条 商业银行办理票据承兑、汇兑、委托收款等结算业务,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兑现,收付入账,不得压单、压票或者违反规定退票。有关兑现、收付入账期限的规定应当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