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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离婚都需要哪些证明和手续

2024-05-15 来源:赴品旅游

双方自愿离婚的手续包括准备离婚协议,其中要包括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等事项的协商一致;然后双方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协议等材料亲自到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在申请登记后的30天内,任何一方如不愿离婚可撤回申请,即“30天冷静期”;如果30天后,自第31天至第60天,双方需亲自到民政局申请领取离婚证。

法律分析

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通过以下手续办理离婚证: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一份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双方是自愿离婚和对子女的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

(2)申请受理。男女双方需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亲自去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3)冷静期。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是所谓的“30天冷静期”。

(4)审查和发证。如果30天满了,自第31天开始至第60天,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去申请领离婚证。

拓展延伸

离婚流程中的关键文件和手续

离婚流程中的关键文件和手续包括婚姻登记证明、双方身份证明、结婚证、离婚协议书、财产分割协议、子女抚养协议、财产证明、房产证明、银行账户证明、户口本等。首先,双方需要准备好身份证明和结婚证作为基本证明文件。其次,双方需要协商并签署离婚协议书,明确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接着,双方需要提供财产证明、房产证明、银行账户证明等文件,以便进行财产分割。最后,双方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如提交申请、进行登记等。具体的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地区、国家法律规定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的律师或民政部门以获得准确的信息。

结语

离婚手续需依法办理,双方自愿离婚应遵循一定程序。首先,签订书面离婚协议,明确双方意愿和子女抚养、财产等事项。然后,准备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材料,亲自到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在30天的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可撤回申请。如无异议,男女双方需在30至60天内到民政局办理离婚证。具体流程及所需文件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律师或民政部门获取准确信息。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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