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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开庭审判离婚程序是怎么样的

2024-05-14 来源:赴品旅游

起诉离婚开庭是按以下流程进行:

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3、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4、相互辩论;

5、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一、民事诉讼开庭的流程

主要包括以下流程: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2.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名单;3.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鉴定人(或勘验人、翻译人)回避;4.当事人陈述,由原告向法庭陈述诉讼请求以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以及被告作答辩;5.当事人举证程序和要求,先由原告对自己的主张向法庭提交证据,由被告)进行质证;再由被告提交反驳原告请求的证据,原告质证。当事人举证完毕后,如发现一方或双方对自己的某些主张没有举证,审判长应告知其法庭提交相关证据;6.合议庭成员向当事人发问,审判长宣布法庭调查结束;7.法庭辩论按下列顺序进行:原告发言;被告发言;互相辩论;8.审判长根据辩论情况征询各方当事人,如无补充意见,宣布辩论结束;9.审判长按原告、被告的顺序要求各方陈述最后意见。10.审判长分别征询当事人是否愿意在合议庭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当事人均同意调解时,应分别由各方当事人提出调解方案。合议庭也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提出调解方案,供当事人参考。双方当事人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合议庭应当宣布调解结果,告知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愿意调解,或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应当宣布调解无效。宣布休庭,由合议庭对案件进行评议后宣告判决;11.经合议庭评议,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明确,能够当庭宣判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判;12.审判长宣布闭庭。

二、劳动诉讼的审理程序是什么

审程序分4个阶段进行:

(1)起诉和受理。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后,进行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2)审理前的准备。正式审理之前人民法院还要做—些准备工作,比如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组成合议庭,开展调查或委托调查,通知当事人参加诉讼等。

(3)开庭审理。法庭调查时,按当事人陈述、证人作证、出示证言书证等证据、宣读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的顺序进行。进入法庭辩论后,先由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然后由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再由各方相互辩论。辩论之后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4)依法做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开庭审理的流程是什么?

一、刑事部分:

1、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

2、审判人员可以讯问被告人。

3、公诉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审判人员应当听取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质证意见。

4、公诉人、辩护人对案件发表辩论意见。

5、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二、附带民事部分:

1、附带民事原告人宣读附带民事起诉状。

2、听取被告人、辩护人答辩意见。

3、附带民事原告人举证、被告人或辩护人发表质证意见。

4、被告人举证,附带民事原告人或代理人发表质证意见。

5、附带民事原告人(代理人)、被告人(辩护人)发表辩论意见

6、法院组织调解。

7、当事人最后陈述。

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至此,审理程序结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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