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私立医院看病,只要该医院为医保定点医院是可以报销的。如果所去的医院不是医保定点医院,则无法报销。
法律依据:
《郑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第四十一条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使用个人账户支付的医疗费用以社会保障卡结算。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个人账户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与定点医药机构结算。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应当由个人负担的部分,由本人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应由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记帐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