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情况: 其一、如果财务人员有帮助或者明知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仍然继续实施该行为的,则构成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 其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财务人员不构成犯罪。 《 刑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 公诉 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