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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定代表人的产生、权利、义务的问题?

2024-05-19 来源:赴品旅游

我想知道

1、做法定代表人有什么条件?

2、他是通过什么程序产生的?

3、他在社会上有什么权利和义务?

4、他在公司里有什么权利和义务?谢谢!答复:你好,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指代表法人组织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可以直接领导法人组织具体的日常业务工作,参与各种民事活动,并代表法人参加诉讼活动。在经济发展的今天,法定代表人对上是国家政策、法律、方针的贯彻执行者,对下是所在组织的经营管理和指挥者,在现代各类经营活动中将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审批条件和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法定代表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企业所在地正式户口或临时户口;

三、具有管理企业的能力和有关的专业知识;

四、从事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五、产生的程序符合国家法律和企业章程的规定;

六、符合其他有关规定的条件。第九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担任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一、因违法经营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原法定代表人,自决定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满三年的;

二、因经营管理不善被依法撤销或宣告破产的企业的负有主要责任的法定代表人,自核准注销登记之日起未满三年的;

三、刑满释放、假释或缓刑考验期满和解除劳教人员,自刑满释放、考验期满或解除劳教之日起未满三年的;

四、因从事违法活动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

五、各级机关(包括党的机关、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在职干部和军队在职现役军人;

六、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能担任企业领导职务的。企业法人终止,其债权债务尚未清理完结的原法定代表人,不得新任其他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对外有权代表公司行使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但其职权的行使必须受到《公司法》规定的:“不损害本公司利益,不谋取私利”的限制。法定代表人对内一般行使领导职权,领导法人组织的日常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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