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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有什么

2024-05-05 来源:赴品旅游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如下:

1、为抚养教育子女、赡养老人所负的债务;

2、夫妻共同生活期间的正常支出,如家庭日常开支、购置生活用品、购置房屋、修缮房屋等所负债务;

3、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因治病所负的债务;

4、婚前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

5、因双方共同生活所负的其他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的分配原则如下:

1、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商清偿;

2、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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