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可以,因为对方的做法不符合劳动法等相关规定,按照法律规定,劳动者可以自动终止合同,至于工资问题,协商或劳动仲裁解决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