徇私舞弊低价折股罪是由以下几个要件构成的:1、主体要件:主体为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2、客体要件: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的国有所有权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3、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4、客观要件:表现为反国家规定,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