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使用童工的行为,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再不支付工资的话,就是罪加一等。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
父母作为监护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收集相关证据,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2、可以通过媒体予以曝光,引入执法机构的监督与检查。
一、非法用童工如何处理
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
二、用人单位接到劳动局投诉用童工后需要承担怎样的责任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
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返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