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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辞职企业年金怎么给

2024-05-18 来源:赴品旅游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以转移到新单位继续缴存,新单位没有的,可以在原单位继续管理,也可以由法人受托机构发起的集合计划设置的保留账户暂时管理;原受托人是企业年金理事会的,由企业与职工协商选择法人受托机构管理。

一、企业年金保险投保方式

现在我国的企业年金经办管理主要采取专业机构管理和企业自建自管两种方式。

1、专业机构管理

对于大多数不具备自行设立企业年金管理机构条件的单位,尤其是已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中小企业,可以以委托方式将本单位企业年金的全部事务委托给企业年金专业工作机构经办管理。双方以委托协议形式确立委托人与受托人的法律关系,约定相关权利与义务和具体事项。

企业年金工作机构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委托协议的约定,履行受托人的义务,承担受托人的法律责任,负责为委托人及其职工建立并管理年金个人账户,负责对受托企业年金资金进行市场化运营和管理,负责年金待遇支付等全部事务。目前,我国现有的企业年金专业工作机构都是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设立的。

2、企业自建自管

具备自行设立企业年金管理机构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立企业年金理事会及其相应的专门管理机构,负责本单位企业年金计划的个人账户、年金资产、基金运营、待遇支付等全部事务的经办管理。但建立自管机构的单位,必须将企业年金资产与本企业资产相分离,以保障职工在企业年金方面的权益。由于自设管理机构必然会相应增加企业的事物负担和管理成本,因此,这种管理形式通常仅适合于大型或超大型企业,以及行业集团采用。

二、公积金缴纳标准是怎样的

1、公积金中关于职工个人缴存的,每月从其工资中由所在单位代扣代缴。在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五日内单位应当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由受托银行计入。如当月汇缴人数变动使汇缴金额有变动的,住房公积金应该由单位到开户银行办理变更后再汇缴。

2、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新调入的单位职工从被调入到单位发放工资之日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

3、单位录用或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录用或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办理缴存登记或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审核文件,到受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4、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二十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审核文件,到受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5、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三十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二十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审核文件,到受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三、辞职后的五险一金怎么办?

1、养老保险:辞职后养老保险可以转移到新单位或户籍地,同城转移或异地转移均可。新单位会继续为您缴存养老保险,同时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还可以累计计算,即使中间中断也可以。

2、医疗保险:辞职后医疗保险同养老保险一样可以转移到新单位,同城转移或异地转移均可。新单位会继续帮你缴纳医疗保险,其可以累计计算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但中间中断可能会影响享受医保待遇。

3、失业保险:辞职后员工满足一定条件可以申请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辞职后失业保险关系自动解除。部分城市失业保险待遇与失业保险关系可以转移,但具体必须根据本地失业保险政策执行。

4、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支付,个人无需缴存,没有个人账户,辞职后自动解除。辞职后继续找工作的,由新单位按照规定缴存生育保险。不同城市生育保险缴费标准不同。

5、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存,没有个人账户,辞职后自动解除。辞职后继续找工作的,由新单位按照规定缴存工伤保险。不同城市工伤保险缴费标准不同。

6、住房公积金:一般员工离职后继续在本地找工作,则住房公积金会转入新单位,由新单位继续缴存公积金。如员工离职后前往异地找工作或回户籍地上班,可以申请销户提取公积金,亦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转移。但部分城市规定,城镇户口职员单位离职是不能提取公积金,具体根据本地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企业年金办法》第二十二条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新就业单位已经建立企业年金或者职业年金的,原企业年金个人账户权益应当随同转入新就业单位企业年金或者职业年金。职工新就业单位没有建立企业年金或者职业年金的,或者职工升学、参军、失业期间,原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可以暂时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也可以由法人受托机构发起的集合计划设置的保留账户暂时管理;原受托人是企业年金理事会的,由企业与职工协商选择法人受托机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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