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房产证名字的变更主要分为直接添加、赠与、买卖。
1、在婚姻存续期间添加配偶姓名可以直接添加。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算是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算是两人的共同财产。因此在婚姻期间,这类情况如需办理房产证增名手续,只需携带结婚证、房屋两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房产交易中心“变更登记”窗口办理即可。
2、非婚姻存续期间:非婚期间房产证更名,不能直接添加配偶名字,只能以赠与的方式更名。
3、赠与范畴包括非婚姻存续期间和亲戚朋友,即房产证上加子女、父母等亲属或朋友均可以赠与方式进行。受赠房屋需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到相关部门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这种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
4、除赠与外,房产证更名也可以以二手房买卖方式进行。
房产更名流程如下:
1、房屋买卖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房产证到房屋登记部门进行不动产变更申请;
2、房管局审查收到的申请材料;
3、房管局对符合变更条件的变更申请进行变更,发放不动产权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