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年总税额:(8500×12-60000)×0.03 平均每个月除以1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 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