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带上身份证和政审材料。如果没有身份证或身份证遗失,用户口簿也可。
2、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3、见到工作人员(一般为户籍民警/辅警)后,说明来意,工作人员会告诉你在哪办理。
4、找到对应的窗口或办公室,提供身份证、政审材料,工作人员(大多数情况下为民警)会为你查询办理。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 第三条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必须在编制和增干计划内进行.按照人事计划管理程序,申请年度增干指标。录用计划按《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的要求编制,填写《国家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计划审批表》,按以下程序报批:
(一)公安部机关及所属单位人民警察录用计划.由公安部制定,报人事部审定;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及所属单位人民警察录用计划,由公安厅(局)制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人事部门审定;
(三)副省级市、市(地、州、盟)公安局(处)及所属单位人民警察录用计划,巾公安局(处)制定,经公安厅(局)小该同意后,报副省级市、市(地)级政府人事部门审定;
(四)县(市、旗)公安局人民警察录用计划,山县(市、旗)公安局制定,经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和市(地、州、盟)公安局(处)审核,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复核后,报市(地)级政府人事部门;
(五)海南省下管县(市)公安局人民警察录用计划,经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及省公安厅审核,报省级政府人事部门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