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所具有的撤销权,指的是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实施的危害其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撒销。债权人的撤销权是债权的保全方式之一,是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减少而致债权不能实现的现象出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民法典》第五百四十条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