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违约金违约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或法律所规定的,一方违约时应支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量的货币。违约金可分为以下三种:
(一)法定违约金。从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来看,法定违约金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由法律、法规具体规定违约金的数额。
2、由法律、法规直接规定违约金的固定比率。
3、由法律、法规直接规定违约金的比率幅度,具体比率由当事人在此幅度内具体商定。
(二)约定违约金。约定违约金主要有两种情况:
1、法律、法规对违约金未作具体规定,完全允许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
2、法律、法规虽规定了违约金的数额、比率或幅度,但是又允许当事人自行协商,或规定当事人的约定优于法定的违约金。
(三)混合违约金。混合违约金是指法律规定了违约金的比率幅度,当事人在该幅度内商定具体比率或幅度的违约金。这种违约金是法定和约定相结合的违约金,也称混合违约金。
二、违约金与赔偿金有哪些区别违约金是指一方当事人由于过错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应当依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支付给另一方一定数量的货币。赔偿金则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一定数量的货币进行赔偿。可见不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是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只要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条款,违约方就必须付给另一方违约金。而给付赔偿金的前提必须是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另一方造成了实际损失。另外,如果约定了违约金方式承担责任的,如果违约方给另一方造成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则还应给付赔偿金,以补偿违约金之不足。一般来说,违约金的数额应当在房地产项目转让合同中约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