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配偶可以提取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