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因《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统一执行,不论当事人是城镇户籍还是农村户籍,也不管当事人对造成工伤事故是否有过错,只要认定为工亡,均需全额支付。
故2018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36396元×20=727920元(全国一个价)。
附近几年来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具体为:
2014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539100元;
2015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576880元;
2016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623900元;
2017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672320元;
2018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727920元。
一、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该如何分配?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在直系亲属间应如何分配,目前缺乏明确法律规定,亲属之间往往发生争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虽然明确了领取的主体,但并未明确分配的主体和比例。实践中一般按照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和亲属关系的远近进行分配。死者的近亲属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和亲属关系的远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差额分配。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对死亡职工遗属的一种经济补偿,不能作为死亡职工遗产对待,其领取顺序为:
1.有父母(包括养父母,下同)无配偶的,发给父母;
2.有配偶无父母的,发给配偶;
3.既有父母又有配偶的各发半数;
4.既无父母又无配偶的,按下列顺序发给:
子女、共同生活未满十六周岁的弟妹、其他供养亲属、生活在一起的其他亲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