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有两种离婚方式,第一种是协议离婚,但自民法典生效后,需要经过一个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第二种是诉讼离婚,适用于存在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或子女抚养权问题发生争执的,一方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此外,我国《民法典》还规定,一方存在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的,另一方提起诉讼离婚,经人民法院调解无效,感情确已破裂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离婚,对于无过错方,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损害赔偿。所谓家庭暴力和虐待,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身体、禁闭、冻饿、凌辱人格、精神恐吓、性暴虐等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肉体上、精神上进行伤害、摧残、折磨的行为。
温馨提示:不管男方还是女方,在遇到家暴时,当场尽量不要激化矛盾,在吵架过程中,尽量不要去触碰对方的底线或者故意激怒对方,应当先避其锋芒,保证自身安全,找到合适的机会离开。之后,及时拨打报警电话请求警察的帮助,如果构成轻伤,可以按照刑事案件处理。另外,也可以向最近的居委会或地方妇联求助,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阻止家庭暴力是居委会等部门的义务。如果身体遭受伤害,应当及时前往医院治疗,保留就医的病例、X光片等,因为这些病例材料可以在起诉离婚时作为证据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