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公司要拆迁,征收方除了对公司进行补偿外,还应对公司员工进行补偿。若因拆迁公司要解聘员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应该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便可以解除相关的劳动合同。而且相关的经济补偿费用应该按照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满了一年的需要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工作六个月以上的,然后不到一年的,要按照一年计算补偿费用,而工作不到六个月的,应该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