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不一定判缓刑。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妇女怀孕是可以判处缓刑的条件,但并不是判处缓刑的充分条件。判处缓刑必须满足《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情形,如不具有社会危害性、不会毁灭证据、串供等。孕妇即使被宣告缓刑,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一、法律规定拘役人员会被判缓刑吗
法律规定拘役人员能被判缓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其中不满十八周岁、怀孕妇女和七十五周岁的,应当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无再犯罪危险;
4、宣布缓刑对居住社区无重大不利影响。
宣布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试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和场所,接触特定人员。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需执行。
三、在深圳办理缓刑需要什么条件
1、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特定的犯罪分子。这些人所犯罪行比较轻,如果罪行较重,判处的刑罚在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或者是累犯的,都不能适用缓刑。
2、所犯罪行情节较轻并有悔改表现,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是否可以适用缓刑的关键是看适用缓刑犯罪分子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对于不予关押确实不会危害社会的,才能适用缓刑。如果犯罪分子有可能危害社会,即使是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应当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以及其他情况综合加以判断,一般来说,犯罪情节较轻,犯罪分子的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放到社会上再进行危害社会的违法犯罪活动的可能性就小一些。对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如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则犯罪分子虽然不在监狱服刑,但仍然要禁止其履行相应的政治权利,而且与缓刑同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