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阴阳合同常见于二手房买卖中,将购置价格写低,实际购房价较高,以求避税。比如一套房子,80m2200万成交,但如果按成交额报国土局,就要多缴税,为了避税,会少报面积少报成交额,比如报成78m2150万成交,将这个合同交给国土局。交给国土局的合同,是阳合同;实际支付钱款并成交的合同,是阴合同,包括预售居间合同和过户价格确认书、补充协议等。
2、我国法律在阴阳合同效力上形成了两条对立的规范:
(1)为保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无效,即理论上阴阳合同应该全部无效。
(2)为促成交易,即使现售合同上的价格条款无效,但其他条款与真实合同不抵触的仍有效,即部分无效。
阴阳合同在相当长的时间里都是一种客观现象,短期内也不可能完全消除,因而,老百姓、政府机关、法院都是知道的,法院审判也相对比较宽松,一般是结合案情从这两条中酌情考量,选一条规范来适用,要么认定合同全部无效,要么仅避税价格条款无效其他条款仍有效。
3、遭遇阴阳合同怎么办?
如果由于中介的原因签订的阴阳合同导致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失,要注意以下三点才能让中介承担责任:
(1)法律上要有证据证明中介参与了阴阳合同,才会有责任问题,证据主要指中介在过户价格确认书或补充协议上签字或盖章,或者同时在预约和现售上盖章但两份合同差价悬殊。
(2)即便有证据证明中介参与阴阳合同,但现有民事、刑事法律对于中介这一行为并无明确规定,仅有行业规范和行政性处罚规范,故法院一般不会直接判决中介因协助避税而承担责任,最多是依职权建议有关机关追缴税款和进行行政处罚。
(3)行政主管机关和行业协会有权对参与阴阳合同的中介进行行政处罚。
综上所述,中介只要没留下参与阴阳合同的证据,法院因中介参与阴阳合同判决中介承担责任的可能性很小,但不能排除国土房产局和房地产协会的行政处罚。在二手房交易中阴阳合同被认定无效的情况要多于有效,买卖双方最好不要冒险签订阴阳合同,以免出现纠纷时因合同无效导致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