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盗财物未追回盗窃数额认定:
1、被盗财产部分为政府定价的,由政府定价标准确定;
2、被盗财产为政府指导价的,根据当地政府规定的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结合市场情况合理计算;
3、被盗财产为市场调整价格的,根据市场价值标准、价格认定委托书、协助书内容和当地调查掌握的信息,选择相应的计算方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