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确认离婚手续,就首先要确认夫妻双方是选择什么样的方法,解除婚姻关系。在我国,合法的离婚方法就包括了登记离婚以及诉讼离婚。如果双方选择登记离婚的,就应当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如果双方选择诉讼离婚,就应当由一方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具体来说,登记离婚手续更简便。夫妻双方只需要拿着自己的身份证件以及结婚证书,前往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就可以了。诉讼离婚的手续更为繁琐,就算法院选择简易程序,双方还是需要经过事先调解,调解不成再正式审理的程序。因此,离婚手续的具体办理,就要按照夫妻双方选择的离婚方法不同,作出不同的区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置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