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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可以就近上学吗

2023-10-03 来源:赴品旅游

根据《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孩子上学的分配是根据户口所在地而不是房产证来进行的。市级或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规划和合理布局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设置。尤其是小学的设置应当有利于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法律分析

可以的。孩子上学不是按房产证上学的,是按户口所在地分配入学的。《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设置,由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小学的设置应当有利于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拓展延伸

公租房是否有助于解决学区房问题

公租房作为一种政府提供的廉租住房,确实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解决学区房问题。学区房一直是家长们关注的焦点,因为在优质学校附近购买房产价格高昂,对于一些经济条件较差的家庭来说,难以承担。而公租房的出现为这些家庭提供了一个可行的选择。公租房通常建立在城市各个区域,包括优质学校周边,这为低收入家庭提供了就近上学的机会。通过公租房,这些家庭可以在有限的经济压力下,使子女就读优质学校,获得更好的教育资源。因此,公租房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学区房问题,为低收入家庭提供了更公平的教育机会。

结语

公租房的出现为解决学区房问题提供了可行的选择。对于经济条件较差的家庭来说,购买房产在优质学校附近是一项巨大的经济压力。而公租房的建立在城市各个区域,包括优质学校周边,为低收入家庭提供了就近上学的机会。通过公租房,这些家庭可以在有限的经济压力下,使子女就读优质学校,获得更好的教育资源。因此,公租房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学区房问题,为低收入家庭提供了更公平的教育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五十三条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让、抵押、质押、投资入股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的,出租人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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