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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未满十八岁女孩发生性行为

2023-10-04 来源:赴品旅游

1、对14岁以上的未成年女孩,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式强制与其发生性关系,以强奸罪论处;如果是其自愿同行为人发生性关系的,不算犯罪。

2、对于14岁以下的未成年幼女,无论其是否自愿同行为人发生性关系,一律以强奸罪论处。但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是否明知对方是不满14岁幼女判断标准如下:对于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被害人,从其身体发育状况、言谈举止、衣着特征、生活作息规律等观察可能是幼女,而实施奸淫等性侵害行为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幼女。

一、跟多少岁女孩睡一起犯法

与已满14周岁,且无强迫她人发生性关系的不犯法。与不满14周岁,不管对方是否同意与其发生性关系都以强奸罪定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二、未满16岁的女孩子犯法判多少年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与其发生性交,或者同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行为的行为。其有以下四个特征:一、侵犯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或幼女的身心健康。侵害的对象包括年满18周岁的成年妇女、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少女以及不满14周岁的幼女。二、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行为,行为人是否构成强奸,应同时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判断:1,性交违背妇女的意志。性交当时得到妇女的同意,事后妇女因为其他原因反悔的,不属于违背妇女意志(你的情况,对方不是妇女)。行为违背妇女意志。一般应当排除出丈夫违背妻子意志强行与妻子性交的情形(我国还没有婚内强奸的罪名)。行为人误以妻子为他女而加以强奸的,仍构成犯罪,属于对象不能犯的未遂。2,性交行为被强行进行。三、犯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妇女不能成为强奸罪的主体,但可以成为强奸罪的共犯或者间接犯(即没有妇女做为强奸犯)四、主观方面表现为强行奸淫妇女的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违背妇女的意志而强行与妇女性交。根据2003年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的皮肤,行为人明知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行为,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以强奸罪从重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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