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原则上战略留白用地只增不减,严格现状管控,原则上现状地上建筑只减不增。
法律依据:《北京市战略留白用地管理办法》
第六条 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根据战略留白用地内建筑物、构筑物情况,按实地留白用地和规划留白用地加强分类管控。
第七条 对于无建筑物、构筑物的实地留白用地,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结合实际实施临时绿化并挂牌公示,“以绿看地”,严格管控。
第八条 对于存在建筑物、构筑物的规划留白用地,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加强管控,合法建设可暂时予以保留,除用于保障“七有”“五性”民生需求外,不得随意改变用途或进行改扩建;违法建设予以严厉打击,并纳入拆违计划限期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