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限制:1.珠海市户籍人员;2.持有珠海签发的有效居住证的广东省户籍居民(广东省户籍的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可在工作地和户籍地办理);3.持有珠海签发的有效居住证的非广东省户籍居民(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办理地点:出入境管理处办理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用A4纸复印,可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2、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3、2寸淡底色彩照2张(也可现场拍照,费用自付)
4、分别申请赴香港、澳门的签注(只去香港则申请香港签注,只去澳门则申请澳门签注)办理流程:1.提交申请申请人须先在网上提前预约,准备好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2.数码照相申请人需要提交本人数码照片两张,可直接在现场进行拍照(亦可在公安局认可的拍照点拍照,需领取照片回执)。3.采集指纹申请人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进行指纹采集或者核验指纹(左右手大拇指),16周岁以下的申请人是否采集指纹根据其监护人的意见确定,采集后拿号等待办理。4.受理申请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缴费单给申请人5.缴纳费用申请人到指定窗口缴纳办证及签注所需的费用,制证费用80元,签注费用以签注类型而定,并领取回执单。6.制作证件受理申请后,由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制作电子港澳通行证,并将制作好的证件送回接受申请的出入境管理机构。7.发放证件申请人在制证完成后,到办理的出入境管理机构领取证件;若选择快递形式收件的话,只需等候快递人员上门进行签收即可。办理时限:新办10个工作日,加签7个工作日办理费用:往来港澳通行证每张80元人民币;一次有效签注15元人民币;二次有效签注30元人民币;不超过一年多次(含)签注80元人民币;一年以上两年以下(含)多次签注120元人民币;两年以上三年以下多次有效签注160元人民币;三年多次签注240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