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属于个人,但一般情况下,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统一申领,不直接发给个人。 以广东省为例,依照《广东省职工 生育保险 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 职工在 产假 、计划生育手术假期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 工资 标准一次性支付生育保险费,并按照规定向 社会保险 经办机构支付生育保险费。根据情况,统筹地区可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金融机构直接向职工发放生育津贴。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