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必须清偿。无力偿还可分期偿还,有能力拒不偿还将被法院强制执行。民法典规定了这些原则,但具体情况有所不同。无力偿还可分为暂时和永久,前者可按规定分期偿还,后者需通过法院审理和执行来清偿。
法律分析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但目前社会上债务得不到偿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无力偿还,另一种是有能力而拒不偿还。而民法典对此也仅作了上述原则性规定。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
拓展延伸
债权人保护措施:破产个体户背景下的法律应对方案
在面对破产个体户时,债权人需要采取一系列的保护措施来维护自身的权益。首先,债权人可以通过与破产个体户进行债务重组谈判,寻求达成债务重组协议,以减少损失并确保债务的偿还。其次,债权人可以申请破产清算程序,通过法院介入管理破产个体户的资产,以实现债权的清偿。此外,债权人还可以通过起诉破产个体户追讨债权,并在法庭上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债权的合法性。综上所述,债权人在面对破产个体户时,应采取合适的法律应对方案,以保护自身的权益并争取债权的合法回收。
结语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面对破产个体户,债权人应采取保护措施,如债务重组、破产清算程序和起诉追讨债权。维护自身权益,确保债务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