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营业执照显示存续,是代表公司正常运营中。经营状态一般分为八种:存续、在业、吊销、注销、迁入、迁出、停业、清算。
(1)经营状态存续是指:企业依法存在并继续正常运营。也被称作开业、正常、登记。
(2)经营状态在业是指:企业正常开工生产,新建企业包括部分投产或试营业。因不同省份可能有细微的区别:一般在营、正常、经营、在营在册、有效、在业在册也是在业的意思。
(3)经营状态吊销;未注销是指:吊销企业营业执照,是工商局对违法企业作出的行政处罚。企业被吊销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并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该企业法人才归于消灭。
(4)经营状态注销是指:企业已不复存在,丧失法人资格。
(5)经营状态迁出是指:企业登记主管机关的变更,迁离某主管机关。
(6)经营状态迁入是指:企业登记主管机关的变更,迁入某主管机关。
(7)经营状态停业是指:由某种原因,企业在期末处于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待条件改变后仍恢复生产。
(8)经营状态清算是指:按章程规定解散以及由于破产、被吊销等其他原因宣布终止经营后,对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并进行收取债权,清偿债务和分配剩余财产的经济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