殴打他人是否属于刑事案件不以殴打数量为准。而是看受害者的伤情,如果不构成轻伤及以上,那么就是多次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政违法行为,对方会被行政拘留及罚款,如果有一次以上造成受害者轻伤以上的伤情,那么就属于故意伤害罪,是违反了刑法的犯罪行为,对方会被刑拘。如果多次被殴打的话,对方也可能涉嫌寻衅滋事罪,这也是刑事案件。
一、多次殴打他人治安受案标准
1.殴打他人的次数达到三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2.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4.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殴打他人构成犯罪行为的要件
1、行为对象
本罪的行为对象是国家、单位或者他人所有的财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包括狭义的财物和财产性利益。行为人是否占有该财物,不影响本罪的成立。但是被毁坏的财物必须是为他人所有的,毁坏自己所有的财物,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2、行为内容
本罪的行为内容即行为表现为毁坏财物。
三、多次殴打他人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