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目前,我国对于高速公路房屋拆迁的补偿标准为,一级城区农用地补偿标准由4万元/亩调整为46750元/亩,二级城区农用地补偿标准由37200元/亩调整为43200元/亩,三级城区农用地补偿标准由35250元/亩调整为41125元/亩,四级城区农用地补偿标准由33350元/亩调整为38775元/亩。其他的包括建设用地以及未利用地的补偿标准为农用地的一半。其中城镇一级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补偿费和安置补助高于省政府规定的标准,按“高不低”的原则执行。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三条 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由于各地的情况不一样,这部分的补偿也有很大的差别,但是在地域相同的情况下,停产停业损失也有可能不同,停产停业损失包括哪些、如何计算,都是律师可以争取的,弹性比较大,是企业拆迁过程中很重要的一部分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