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申请住房救助,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帮助,农村家庭申请住房救助的,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四十条城镇家庭申请住房救助的,应当经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直接向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经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和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家庭住房状况并公示后,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由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优先给予保障。农村家庭申请住房救助的,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