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生小孩上户口的,流程如下:
1、有出生医学证明的婴儿,父母在婴儿出生30日内,带着出生医学证明,父母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向父母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
2、无出生医学证明的,需要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夫妻身份证到派出所审批后,签发入户证明,并带证明到派出所办理入户。
出国人员在国外生育的子女,回国后要携带国外子女出生证明,回国护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在父母一方所在地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后直接办理入户即可。
在外地生孩子上户口需要的证件有:
(1)父母双方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
(2)小孩的出生证、准生证;
(3)落户方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的落户证明;
(4)落户方派出所要求另一方出具小孩的未落户证明;
(5)未落户证明找当地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在给派出所签字盖章即可。
不在户口所在地生孩子怎么上户
新生儿办理户口需要在你们领取结婚证后,就要到居住地所在街道社区登记,等妻子怀孕到该街道社区报孕情办理准生证,临产住院后医院你提供准生证,生完孩子出院医院会给孩子办理出生证明,到居住地所在派出所入户登记。
新生孩子上户口办理材料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3、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4、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
5、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
对于这点大家都清楚了吧,小孩上户口与出生地没有多大影响,只要有相关的证件材料就能进行办理。所以大家需要了解清楚的是准备的材料有哪些,这样才能更加顺利的进行孩子上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九条
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