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和债权人在概念和权利方面有所区别,二者是债权债务关系中的相对主体。债务人承担债务义务,债权人享有债权。债务人和担保人的清偿顺序应按照到期债务、缺乏担保或担保较少的债务等顺序优先抵充。
法律分析
债务人和债权人区别有概念和权利方面的不同,二者属于债权债务关系当中一对相对的主体。前者的意思是依法承担债务义务的人,后者的意思是依法享有债权的人。债务人和担保人的清偿顺序应当按照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抵充缺乏担保或担保数量最少的债务等顺序。
拓展延伸
债务人和债权人的权利和责任有何不同?
债务人和债权人在债务关系中拥有不同的权利和责任。债务人是指欠债的一方,他们有责任按时偿还债务,并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的权利包括合理的还款期限、合理的利息费用以及保护个人隐私等。债权人是指债务的收款方,他们有权要求债务人按时偿还债务,并有权追索债务。债权人的责任包括提供明确的债务条款、合理收取利息费用以及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等。总体而言,债务人和债权人在权利和责任上存在明显的差异,这些差异是为了维护债权关系的公平和合法性。
结语
债务人和债权人在债务关系中拥有不同的权利和责任。债务人是指欠债的一方,他们有责任按时偿还债务,并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的权利包括合理的还款期限、合理的利息费用以及保护个人隐私等。债权人是指债务的收款方,他们有权要求债务人按时偿还债务,并有权追索债务。债权人的责任包括提供明确的债务条款、合理收取利息费用以及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等。总体而言,债务人和债权人在权利和责任上存在明显的差异,这些差异是为了维护债权关系的公平和合法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民间借贷纠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