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退休金是不用缴纳任何费用的。而养老保险则是我们平时所缴纳的社保中的其中一个,一般由参保人所在的单位进行代缴,一部分上交给国家,而另一部分则计入参保人个人账户。公务员退休之后的退休金都是国家发放的,这些工资是他们在退休之前工资的百分之九十,而且公务员在上班时不用交养老金,在退休前能领到工资在退休后也能领到高额的退休金,而普通员工就不一样,他们在上班期间需要自行缴纳一部分未来的养老金,不过他们所在的单位也会帮助交一些,分量不多,就跟单位帮自己存一些钱,准备自己养老一样,在他们退休之后就能领到相应养老金了,这些养老金包括自己上班时缴纳的一部分,还有那些费用所积蓄的利息,当然还有国家资助的一部分。
法律依据:《养老保险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本办法实施前已经离退休(职)的人员,仍按原规定发放养老金。本办法实施后退休的人员,在国家出台新的养老保险办法前,按照新老办法平稳接,待遇水平保持平衡的原则计发基本养老金:
(一)本办法实施后参加工作的人员退休时,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和事业单位调节金三部分构成。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全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二十;个人帐户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帐户储存额除以一百八十;事业单位调节金标准另行制订。
(二)本办法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的人员,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过渡性调节金四个部分组成:
一、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退休时全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二十;
二、个人帐户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个人帐户储存额除以一百八十;
三、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按本人的视同缴费年限(建立个人帐户前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本人退休前最后一年月缴费工资的百分之一点四;
四、基础养老金与过渡性养老金之和与按原规定计发养老金的差额部分由过渡性调节金调节,具体办法另行制订。按本办法计发的基础养老金与过渡性养老金之和高于按原规定计发养老金的,不再计发过渡性调节金,高出的部分不予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