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赌博,虽然大家都知道不好,但是仍然有许多人依旧管不住自己而去进行切身体会。那么赌博中有哪些行为会构成犯罪呢?该如何辨别一般性的赌博和赌博罪呢?两者主观区别在于是否是以盈利为目的性的,客观区别在于日常中是否有聚众赌博等行为的发生。具体参照以下条件来进行分辨:一是参与的动机与目的。若仅是为了娱乐、进行感情的联络等行为,而并非是为了盈利获取钱财等目的,那么是不构成赌博罪的。但若本身就是为了获取钱财而进行的赌博行为,那么不论是否真正的拿到了钱财,只要是有盈利的目的,该项罪名就成立。二是进行赌博的次数与参与赌博的金额。一些较小的、较轻的赌博情况,在小区还是哪里,经常会有,但都不是数额较大的,也不是以赢钱来生活的,公安检查部门按照情节的轻重给予警告或者劳动教养等情节处理,但不会构成犯罪;三是参与赌博的人员是什么样的身份,一般的群众还是业主还是赌棍、赌头等人员。一般赌头是聚集人员进行赌博的,并且提供赌博需要的一些东西,而其自己本人从中抽取丰盈的利润。他可参与也可以不参与,单人或者多人都可以。赌棍则是以赌博为生活,所赢得的东西作为生活来源,还有以赌博为职业的人。业主很明显就是赌场的老板了,其主要目的就是盈利,提供各种各样的赌博方式以及各种贷款行为诱导一些自制力差的人进行赌博,而深陷其中。此三种情况的人员都追究刑事责任犯赌博罪,而一般的人员则进行批评教育,但是无论情节严重与否,都不构成犯罪,无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是进行赌博的人之间的关系以及其身份的信息。若都是一些相邻或者是亲属朋友进行娱乐的,或者是一些老年人,那么一般不以犯罪处理;但是若是赌博金额过大的话,就会被追究责任。况且赌博对社会风气的影响也不好,所以说,还是尽量不要赌博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