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卖方起诉的纠纷
卖方起诉的纠纷多表现为:卖方没有房屋权属证明,以较低的价格将其农房出卖给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城镇居民,但随着房价的飞速上涨,利益的驱动使卖方不甘于当时的价格而试图收回房屋再次获利。因此,卖方常以买卖合同违反《民法典》第52条之规定为由,即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之强制性规定的合同为无效合同,请求法院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2、买方起诉的纠纷
买方起诉的纠纷具体来说为:由于农村房屋不具有产权证,或仅有乡镇产权,因此,在买卖合同签订后,买方是无法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或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取得房屋产权的。加之,目前一些政策性文件禁止向城镇居民出售农村房屋,于是买方便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由卖方返还购房款,或请求卖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等。
3、其他与农房买卖有关的纠纷
此类纠纷并不直接表现为买卖合同纠纷。例如,农房联建一般是农民出地,他人出资来共同修建房屋,修好的房屋由双方协商进行适当分配
遇到自建房转让合同违约纠纷的时候刚开始可以试着自己协商,要是不行的话还有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处理、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及通过法院的司法途径等这些方式的。农村自建房买卖纠纷包括卖家起诉的纠纷、买家起诉的纠纷以及其他与农房买卖有关的纠纷。
一、房屋买卖没有办理房屋过户有效吗
没法办证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根据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因此,没法办证的房屋可以进行买卖,但是不能办理过户转让。因房屋买卖合同发生争议的,买方可以基于有效的买卖合同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卖方积极办理房屋产权证书并办理过户手续。卖方在客观上不能取得房屋产权的,买方可以要求卖方返还购房款和赔偿损失。